游戏是朵恶之花
昨天同朋友玩桌游,借“游戏”之名,来了次快意恩仇。我们玩的卡牌是UNO,以个人为单位,谁最先将手中的牌出完,谁就赢了。眼看我左边的男生仅剩一张牌在手,轮到我时,我立马打出功能牌,他嘴里抱怨我坑,说我奸诈,可不得不再摸四张牌,如此一来他和我的牌,张数就不分上下了。于是玩到第二轮时,他报复我,我输了。不过我俩依旧笑着说,下一把咱们合体坑别人。右边坐着我室友,我几次忍住了出牌,怕她输在我手里。甚至傻傻得自己吃亏也将那张杀伤力最大的王牌留在手中。可惜天算不如人算,也怪我将现实的仁义带进虚拟世界。我的几个上家一路加牌,朋友都起哄,看谁最惨。为了保全自身,我跟着加,在他们的惊讶和幸灾乐祸中甩出了王牌。玩UNO有史以来最大的奇迹发生了,室友加了十六张牌。输得毫无悬念。
我是落井下石的最后一把助力,仿佛当年掏鸟窝时,自己是爬在树最上面的那个人,在下面小伙伴期待的眼神中,端下了树丫中的鸟窝,然后一人分一个白壳鸟蛋,有伙伴没分到便开始抢。如果没有大人教训我们,没有老师批评我们,我们不会意识到自己伤害了鸟妈妈,六七岁玩泥巴的我们,哪有什么善恶观念。怎么好玩怎么来。所以打从心里觉得荀子比孟子更有童趣,如果他没有过搞恶作剧的童年,他怎么在竹简上刻下人之恶的呢?
那种快感,恶作剧的快感,是不敢放到现实社会享受的,我会被批无情。长大的代价,是用道德法律的绳索拴住恶。我指的这种恶,原只是童趣而已。或可以定义为潜藏于体内的兽性。这种作恶的小念头不会因为受教育而消失掉,反而长期积压在精神深处。等到一本正经与寻乐之心碰撞最激烈时,我们便会头长恶魔角。发明愚人节的是位天才。他赋予了我们在这一天光明正大地恶作剧的权利,在同闺蜜基友之间的诙谐打趣时愉悦身心。小恶不为,难以调气氛,难以调身心,难以归童真。
在游戏里,除了游戏规则是金科玉律,没人打牌之前会考虑自己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更别提遵守道德规则了,往日的称兄道弟和姐妹情谊也在此时被瓦解得粉碎。游戏里,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得越坏,玩起来越尽兴。我可以昧着良心坑下家,也能随心所欲想救谁就救谁一命,全凭我的心性。我躲在游戏中,现实世界中善良和道义的触角触碰不到我,我还原成本真的我,那个在孩提时代偷隔壁村桃子的我。往日压抑积攒的恶作剧念头,全被通通甩到桌游牌上。这是人造的伊甸园,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在被鞭策着向前的路上,总是忘记生活的本初,不曾妄想将条条框框和锁链堆砌成通往天空的路。生活最佳的状态,不就是活得自然如春风吹生的笋子吗?上帝俯视地球,也辨别不出哪里是植物哪里住着人。
偶尔穿越头顶层层灰色暗流,浮上水面冒个泡,嗅嗅这朵恶之花。瞧瞧岸边,那扎马尾的小姑娘又回来偷菱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