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风朝阳·廉洁在我心中” 公益作品征集 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为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领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营造朝阳区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按照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清风北京·廉洁颂”公益作
品有奖征集启事》的有关要求,结合《朝阳区廉洁文化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2
年)》具体安排,现面向全区开展“清风朝阳·廉洁在我心中”公益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二、活动时间 作品提交:应征者按要求提交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区各单位、社区(村)及广大党员干部征集廉洁文艺作品。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各行业、各团体及个人积极参加。
四、作品要求 作品应以“我心中的廉洁”为主题,体现反腐倡廉价值取向,引领崇德尚廉社会风气,生动诠释对廉洁的理解和追求,要求题材严谨、内容健康、立意新颖、格调高雅。可以是个人创作或集体创作,且均须是原创作品。 (一)作品类型 公益广告短片:
创意好,立意深,润物无声,短小精悍。技术要求:MP4 视频格式,分辨率HD 1920*1080,比特率 25M/秒或以上,25 帧速率,时长一般不超过 1
分钟; 故事类短视频: 故事生动,构思精巧,结构完整,制作精良。技术要求: MP4 视频格式, 分辨率不低于 HD 1920*1080,比特率
25M/秒或以上,25 帧速率,原则上要求单个视频文件,时长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平面广告作品:
传递崇廉尚洁的价值观念,具有独特的创意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技术要求:JPG/GIF 图片格式, 分辨率 1080
或以上,彩色、黑白均可,单幅、多幅均可。 舞台剧本作品:
以宣传廉洁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勤廉楷模,以及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警示教育案例等内容为主题,包括话剧、小品等原创剧本,原则上剧本演出时间为
8-15 分钟。 (二)报送方式 应征作品均需报送实物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实物版报送: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 1 号朝阳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邮编: 100020。内容包括:参赛作品数据光盘、作品一览表、授权确认书,信封上请注明“我心中的廉洁”; 电子版报送:cyjwxcb@163.com;压缩打包发送。内容包括:应征作品、作品一览表、作品 word
文字解说,邮件标题请注明“我心中的廉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按作品类别设置奖项,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视频类别(公益广告短片、故事类短视频)拟设置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若干名。 平面广告类别拟设置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3
名;优秀奖若干名。 舞台剧本类别拟设置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3
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作品展播 获奖作品将择优选送至中央及北京市主流媒体展播, 并按类别推荐参加北京市“清风北京·廉洁颂”公益作品征
集活动。《朝阳报》、朝阳有线、北京朝阳
APP、朝阳区纪检监察网、“清风朝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将开辟专栏,对获奖作品进行刊播。 (五)作品说明 1.应征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参与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应未经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同类大赛或征集活动。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与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应征作品进行非营利性的宣传推广和公开展示。 3.主办单位可以对应征作品进行改编和二次创作,对优秀作品可以制作成音像制品用于公益类宣传。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联
系 人:宋瑞敏 陶涌伟 联系电话:65090695、65099354
附件1:作品报送一览表.doc
附件2:作品授权确认书.docx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报名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cyj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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