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长春】第九届高校教师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论坛 || 线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时代新风作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石狮市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评选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 “推行‘八不’行为规范”“讲文明 树新风”等为主题,倡导携手推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时尚的新生活方式,营造文明狮城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中共石狮市委文明办 协办单位: 石狮日报社 石狮市广播电视台 三、参赛对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群众,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各广告公司、影视制作机构、播出机构,热爱公益广告创作的组织及个人等。 四、作品主题内容要求 作品创作要坚持导向正确,传播正能量;创意独特,具有原创性和震撼力;贴近生活、富有时代气息;聚焦主题,语言鲜活生动,避免口号和说教。具体主题包括: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普及传染病防疫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围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选题: 1.绿色环保:(1)使用公筷(2)拒食野味(3)垃圾分类(4)保护自然。 2.健康生活:(1)科学饮食(2)规律作息(3)锻炼身体(4)书香社会。 3.文明行为:(1)不乱扔垃圾(2)不随地吐痰(3)尊重他人(4)遵守秩序。 4.良好心态:(1)与人沟通(2)自我调适(3)自我减压(4)心理咨询。 5.环境保洁:(1)开展专项治理(2)不留卫生死角(3)垃圾分类(4)市场保洁。 6.共筑新风:(1)扶危济困(2)文明有礼(3)守望相助(4)移风易俗。 (二)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主题: “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 (三)其他主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乡村振兴、生态文明、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拥工作等社会和公众关切问题。 五、作品形式要求 (一)本次征集分为平面和微视频两大类。 1.平面类作品:制作成“jpg”格式的文件,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微视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标准为MP4,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G,视频分辨率(16:9)不低于1920×1080。 备注:以“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为主题内容的微视频类参赛作品必须统一将“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作为主题标识,并落在作品左上角。 六、投稿方式 请参赛对象填写《第三届石狮市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评选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随参赛作品一起打包发送至2902312087@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参赛类别(注明平面类或微视频类)+作品名称+设计者姓名(或团体名称)+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码)”。参赛作品可为单件,也可为一组或者系列作品。同一作者(同一团体)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件、套),参赛作品数量为平面类和微视频类作品的总和。 联系人:蔡棉棉,联系电话:0595-88710002。 七、比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6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征集时间截止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参赛资格); (二)评选阶段:5月21日至5月26日,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三)表彰阶段:2020年6月上旬。 八、奖项设置 (一)5月下旬,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参赛作品,并评选出各类别各等级作品。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3000元+证书 二等奖:3名,2000元+证书 三等奖:6名,1200元+证书 优秀奖:视征集情况而定,600元+证书 2.微视频类 一等奖:1名,6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40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3000元+证书 优秀奖:视征集情况而定,1000元+证书 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择优向上推荐参评,所获证书及奖金归参赛者所有。 (二)6月中旬起,石狮日报社、石狮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石狮网、石狮文明网负责对获奖作品、优秀作品滚动刊播。同时,将结合相关活动在全市范围的各类宣传载体、户外广告平台进行刊播。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与主协办单位无关。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类比赛获奖或为第三方服务所设计的方案不得参赛。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涉及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的,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和证书。 3.获奖作品的商标权、著作权、发行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协办单位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宣传。投送作品无论中选与否,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且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择优向上推选参评。 (三)凡来稿参赛的团体或个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文各项规定。 附件:第三届石狮市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评选大赛报名表.docx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报名联系方式: 2902312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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