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上海市庆祝建党百年青年美术创作项目征稿
日出东方——上海市庆祝建党百年青年美术创作项目
(一)指导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 上海中国画院 上海油画雕塑院
作者范围 以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为主,欢迎其他年龄段美术创作者参与。
选题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以及上海城市建设史上重要的人物、事件、现象等为切入点,全面展现建党百年、建国70周年以来上海城市发展轨迹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改善的景象,重点聚焦十八大以来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卓越成就。作者可选取主办方所拟的《推荐选题》(见附件1)进行创作,也可自选选题进行创作。自选选题要符合本项目的总体要求。
作品类型与规格 (一)类型要求 作品类型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壁画、漆画等)。其他艺术类型作品不予受理。 (二)尺寸要求 作品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画、组雕作品。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作品原则上不小于200厘米×150厘米;版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小于140 厘米×120厘米;雕塑作品的主体尺寸原则上不小于150厘米×150厘米×150厘米(不含底座),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作品申报 参加本项目的作者须提交《申报表》、创作小稿以及附件材料。 (一)申报表 作者须填写《日出东方——上海市庆祝建党百年青年美术创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whlyj.sh.gov.cn/)。每个选题填写一张《申报表》。 每位作者可以同时参与申报1-2个选题(包括独立创作和参与集体创作)。以集体创作组形式参与申报的,由主申报者填报申报表,并由创作团队所有成员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二)创作小稿 作品色彩稿(绘画作品Z长边不小于80厘米,雕塑作品Z长边不小于50厘米。)背面标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附件材料 1. 作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作者代表性作品清晰照片5至10幅。 3. 作者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省级以上展览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2020年7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寄送至主办方。 1.纸质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161号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 邮编200126。 收件人:袁丽 钱韵 联系电话:021-20202010-3313, 021-20202010-2715 请在信封或包裹单上标注“日出东方申报”字样。 2.电子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qnmscz@163.com 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日出东方申报+作者姓名”。
创作管理 主办方将为作者提供专业培训与专家带教,并分别在申报、创作、验收阶段组织评审。 (一)初评 组织专家开展初评。主办方将与通过初评的作者签订《委托创作协议书》,并为入选作者提供创作孵化资金保障,用于资料收集、采风写生等事项。初评未入围作品将统一退件。 (二)复评 组织专家开展复评。主办方将为通过复评的作者提供深化创作资金保障,并组织培训讲座、提供专家带教辅导。未能通过复评的作品,项目委托创作协议终止履行。 (三)终评 作品须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主办方组织专家开展终评验收。通过终评验收的作品,由国家组织收藏,作者获得收藏证书,并推荐参加上海市庆祝建党百年美术展览。未通过终评验收的作品,项目委托创作协议终止履行。
其他事项 (一)申报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二)主办方享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0年6月5日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我爱竞赛网赛事交流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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