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 报名截止日期:10月30日24:00(北京时间)
金鹏奖短片导演扶持计划参选介绍
一、
关于金鹏奖短片导演扶持计划 金鹏奖短片导演扶持计划是短片节一项重要竞赛活动,评选宗旨为鼓励优秀新媒体短片创作,发现和扶持影视创作人才,孵化优质影视创意项目,搭建国际化的专业交流平台,促进新媒体短片文化发展。 本届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扶持计划设置主竞赛单元以及“战疫”主题、“光明杯——40年·我在”主题、“2020‘音’响”主题征集活动,总奖金达百万。

第十届金鹏奖颁奖盛况
二、
短片节举办日期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将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12 月 13 日在深圳举办。
三、
奖项设置 主竞赛单元 金鹏Z佳短片 Z佳剧情短片 Z佳纪实短片 Z佳动画短片
“战疫”主题全球短片征集活动 Z佳抗疫短片 Z佳抗疫纪录奖 Z佳抗疫精神奖 Z美逆行者奖 特别观察奖
“光明杯——40年·我在”短视频创作活动 Z佳创意短视频 Z佳深圳故事奖 Z佳深圳精神奖 优秀摄影奖
2020‘音’响”主题原创音乐征集活动 Z佳原创视频配乐 Z佳原创短片配乐 Z佳原创短视频配乐 优秀原创配乐
四、参选短片要求 (一)
时长要求:短片类作品原则上时长不超过20分钟,短视频类作品原则上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字幕要求:短片类作品对白、旁白和解说须有英文字幕; (三)
创作时间要求:2020年1月1日后创作完成 (四)内容要求: 1.不含有(包括文字、语言、音乐、旁白、场景、背景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不含有或涉及宗教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内容; 3.不含有色情、暴力、毒品、赌博等不良内容; 4.不得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5.鼓励主题健康,思想性、艺术性和影视拍摄制作技术完美结合的创作;鼓励影像表达的创新精神。
五、
报名时间 第十一届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扶持计划参选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0月30日24:00(北京时间)。
六、
报名方式 参赛者登录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方短片平台 https://csff.cutv.com,进入“短片竞赛”栏目在线填写申报表。
七、
参赛短片与资料提交 参赛者应提交完整参选资料,各项材料的要求如下: (一)
高清版本的短片 短片质量要求:高清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H264编码优先; (二)
参赛短片海报一张,海报尺寸比例应为9:16,格式为JPG文件,海报及照片存储值不低于2M。 (三)
配乐文件:“2020‘音’响”主题原创音乐征集活动参赛作品需单独提交一份短片中使用的配乐,MP3或WAV格式优先。
八、 参赛短片与资料提交方式 (一)
短片平台在线提交(推荐使用) 参赛者登录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方短片平台https://csff.cutv.com,完成注册后进入“短片竞赛”栏目,按要求提交短片和各项资料。
(二)
邮箱提交 如无法完成在线提交,参赛者需登录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方网站https://csff.com.cn/,点击短片竞赛单元,下载《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扶持计划申报表》,将参赛短片、短片海报、填写完整的申报表word文档以及亲笔签名的申报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方邮箱,或将以上材料的下载链接发送至短片节官方邮箱cs@csff.com.cn;邮件主题栏须按以下格式填写:第十一届短片节金鹏奖申报单元+参赛短片名称+参赛短片类型+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九、
组委会咨询和联系方式 征片评审部邮箱:cs@csff.com.cn 咨询电话: 0755-88310307
0755-88310320
十、
提交时间 参赛者需于2020年10月30日24:00之前,向组委会提交参赛短片和报名资料。
十一、
评选时间 海选:2020年9月30日——11月1日 分项评选:2020年11月2日——11月8日 终评:2020年12月1日——12月12日
十二、 参赛作品声明 (一)
参赛短片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毒品、赌博、宗教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
参赛短片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短片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剧本创意、台词旁白字幕等短片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均已获得版权,或取得该短片版权人授权使用。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短片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导演扶持计划提供的扶持资金及其它奖励的权利; (三)
参赛短片将于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期间在指定电视频道、网站、手机电视及电影院、高校、广场等公众场所展览展映传播,参赛者需积极配合组委会提供高视听质量的短片。如对展览展映有特别要求,请与组委会联系; (四)
参赛者须授权组委会编辑剪辑其短片全部或部分内容作为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当前或未来宣传及版权经营使用,在电影院,电视频道、互联网、手机电视和公众场所展览展映、采访或宣传片中使用。剪辑片段授权使用期限默认为2年,期限到期时,如无特别声明,则视为短片片段使用期限自动延长1年; (五)组委会将以报名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由于报名表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参赛者选送的参赛短片一旦进入第十一
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评选环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短片; (六)
组委会不承担参赛短片及资料的邮寄费用,不承担参评短片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七)所有
“国际短片交流展映”和“金鹏奖短片导演扶持计划”Z终入选名单以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公布为准,公布平台为短片节官网https://csff.com.cn/、官方短片平台https://csff.cutv.com,以及短片节官方客户端“CSFF短片”; (八)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有权修改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启事、规则、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 (九)
凡递交短片并报名参赛的作者,即视为已了解、熟知并同意上述有关版权问题的说明和承诺; (十) 本次活动的Z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秘书处 2020年9月29日
短片节官网:https://csff.com.cn/ 短片节官方平台:https://csff.cu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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