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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3年9月10日
8月15日起,“英雄城市 文学先锋”2023武汉文学季“我为武汉写首诗:第二届南湖诗歌艺术节大学生网络诗歌大赛”全面启动征稿,号召全国在校大学生用诗歌的方式打开武汉。
第二届南湖诗歌艺术节由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指导,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武汉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作为“英雄城市 文学先锋”2023武汉文学季的重要活动之一,第二届武汉南湖诗歌艺术节继承首届精神传承,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武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打造文化繁荣的新时代英雄城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本次诗歌大赛以“我为武汉写首诗”为主题,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在校大学生(含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征集展示武汉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反映武汉的历史变迁和日新月异的精神风貌,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武汉好人好事、英雄模范的作品。
获奖作品均有机会在《长江日报》江花文学副刊、《汉诗》、《武汉作家》、《洪山文艺》等报纸杂志和出版物发表,部分获奖者将受邀参加“英雄城市 文学先锋”2023武汉文学季“我为武汉写首诗:第二届南湖诗歌艺术节”相关活动。
详情请见以下公告:
一、征集主题
1.符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主题的作品。
2.展示武汉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反映武汉的历史变迁和日新月异的精神风貌,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武汉好人好事、英雄模范的作品。
3.其他主题积极向上,情真意切,发现真、善、美的正能量作品。
二、征集要求
1.体裁:汉语新诗
2.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每首不超过40行,每人Z多投稿三首。
3.作品必须原创,严禁各种形式的抄袭、套作。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评选事项
1.聘请著名诗人、诗歌评论家、诗歌编辑担任评委,评出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2.获奖作品均有机会在《长江日报》江花文学副刊、《汉诗》、《武汉作家》、《洪山文艺》等报纸杂志和出版物发表,未获得奖金的三等奖以下作者另发稿费。
3.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者将受邀参加“英雄城市 文学先锋”2023武汉文学季“我为武汉写首诗:第二届南湖诗歌艺术节”相关活动。
4.主办方有权将上述作品在各种媒介使用,有权改编,无需另行付酬。投稿即视作同意上述要求。
5.本活动Z终解释权归“英雄城市 文学先锋”2023武汉文学季“我为武汉写首诗:第二届南湖诗歌艺术节”所有。
四、投稿方式
1.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征稿,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
2.投稿作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nanhushigejie@sina.com,并请附上作者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学校、院系、班级、联系方式等。
电话:027-87122217
联系人:蔡老师、柳老师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报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nanhushigejie@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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