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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届全国健身气功·气舞大赛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各健身气功站点,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搭建广阔的交流平台,推动健身气功·气舞项目的进一步发展,我中心定于2025年11月22日至23日(21日报到,24日离会)在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举办2025年第三届全国健身气功·气舞大赛,期间将组织“进景区”志愿服务和名师教培等活动。现将规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
附件1
2025年第三届全国健身气功·气舞大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25年第三届全国健身气功·气舞大赛
二、比赛时间
2025年11月22日至23日(21日报到,24日离会)
三、比赛地点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康养体育中心
四、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江西省体育局
鹰潭市人民政府
五、承办单位
江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江西省健身气功协会
鹰潭市体育局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鹰潭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
鹰潭市健身气功协会
七、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健身气功·气舞
(二)竞赛组别
按照比赛形式分为动态背景组和静态背景组。
上述各组分别按照参赛运动员平均年龄和人数分为:
1.中青A组、中青B组、中青C组;
2.常青A组、常青B组、常青C组。
中青组年龄:参赛运动员平均年龄40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常青组年龄:参赛运动员平均年龄40岁以上(1985年1月1日前出生)。
A组人数:参赛运动员人数为2-3人。
B组人数:参赛运动员人数为4-6人。
C组人数:参赛运动员人数为7-12人。
八、参赛资格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或各高校、各健身气功协会、健身气功站点、健身气功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队员人数不限,可依据所报项目自定。
(三)可派多支队伍参赛,运动员不得跨队参赛,每名队员可参加多个组别比赛。
(四)队伍名称以“省+市+自拟名称”格式命名,例:河南省平顶山市幸福人家队。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评判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出版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从9种健身气功普及功法和4种竞赛功法中选取动作,自编套路,自配音乐,自选服装。动态背景组自配LED动态背景;静态背景组可使用一张符合参赛作品风格的图片背景,也可用大会提供统一背景。
其中A组(2-3人)套路编排内容不得少于4种功法元素,B组(4-6人)和C组(7-12人)套路编排内容不得少于6种功法元素,其中都须包含1个完整动作。A组时长3分至4分,B组和C组时长4分40秒至5分20秒。
(三)上场运动员服装和运动鞋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
(四)LED背景中不得出现本单位、地域特点的字样、图片、条幅等关联信息;音乐须为纯音乐。
(五)气舞比赛的屏幕尺寸比例为16:9,屏幕分辨率建议1920*1080以上。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各组别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录取实际单项参赛队数的20%、30%、50%。所有奖项均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按照上述比例,如参赛队数为2支,只录取为二等奖、三等奖;如参赛队数为1支,只录取为三等奖。
(二)对获得奖项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和电子证书。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各参赛队/参赛人对视频享有著作权;组委会对比赛视频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
十一、技术官员
比赛裁判员、纠纷处理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和中国健身气功协会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执行单位选派。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赛代表队登录:http://qg.justtool.com,网上填写参赛信息,并将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和缴费证明截图一并上传至网站。报名成功后,参赛组别和气舞主旨上报后不得更改。
2.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5日
(二)报到
龙虎山华泉小村精品饭店(龙虎山天师路21号)
(三)接送站
请各代表队于11月15日前将到达站、到站时间通知组委会,赛会将统一安排接驳车接送。
联系人:王丽菊,电话:13607017880
接站点:1.鹰潭北站(高铁站)
2.鹰潭站(火车站)
十三、专家讲座与活动
(一)赛会特别邀请专家举办健身气功·气舞专家讲座
(二)健身气功“进景区”志愿服务活动
(三)健身气功名师教培活动
十四、其他事项
(一)各代表队背景和伴奏音乐采用U盘形式报备,报到时交编排记录组。
(二)参赛人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赛前健康证明;
2.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单;
3.代表队签署的健身气功赛事活动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2)和参赛队赛风赛纪承诺书(附件3)。
(三)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队按照报到日至离会日收取食宿费,标准为280元/天/人(标间),如住单间,标准为430元/人/天。提前离会不予办理退费。
(四)请参赛人员于11月15日前将参赛服务费汇至组委会并注明参赛项目。标准为:A组(2-3人)项目收费100元/队,B组(4-6人)和C组(8-12人)项目收费200元/队。
账户信息:
户 名:鹰潭市健身气功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
账 号:36050166015300000520
联系人:於 飞 电话: 15907010196
(五)组委会在比赛期间安排车辆接送站和队员往返酒店至比赛场地,并为每名参赛人员提供参赛礼包一份。
十五、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国内发展部
联系人:李唯实
电话:010-67051325
江西省鹰潭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治
电话:13507012890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
冯老师 18064684229
咨询时间:9:00-18:00(周一至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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