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2015舞动两岸杯海峡两岸青少年艺术节报到截止日期:2015年2月9日18:00前两岸一家亲 共圆中国梦 2015第二届“舞动两岸杯”海峡两岸青少年艺术节 ■“舞动两岸”四个字,由国家教育部副总督学、书法家郭振有题词! ■ 国内才艺比赛项目,由中国儿童音乐学会和海沧区委宣传部主办! ■ 组织台湾宝岛交流,由海峡两岸文化协会主办和两岸教育局联办! ■ 两岸媒体同时报道,赴台艺术新星另授予“和平交流使者”称号! 一、活动背景: 中国梦是海峡两岸同胞共同的梦,需要大家一起来圆梦;两岸青少年身上寄托着两岸关系的未来,肩负着实现两岸共圆中国梦的崇高使命。 为了进一步搭建一个由民间力量兴办、两岸政府联办、专业团队管理的海峡两岸青少年交流互动平台,并以文化艺术为媒介,让两岸青少年多来往,面对面沟通,不断拉近两岸青少年之间的距离,促进两岸同胞心灵相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圆中国梦,本组委会将于2015年度分别在厦门、台湾宝岛举办第二届“舞动两岸杯”海峡两岸青少年艺术节活动。 届时将由《海峡生活报》《海峡卫视台》《台湾电视台》《中国网》《QQ腾讯大闽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之声》等两岸各地市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立体宣传本活动。对此,诚邀两岸青少年舞蹈艺术新星前来参加,共襄盛举! 二、活动主题:两岸一家亲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国儿童音乐学会 海峡两岸文化协会 台湾原住民族文教亲善协会 香港艺术联会 厦门市海沧区委宣传部 舞动两岸艺术交流联合网 2、联办单位: 台湾金门县教育局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厦门市思明区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3、承办单位: 舞动(厦门)演出有限公司 4、执行单位: 厦门润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厦门宇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福州星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协办单位: 全国各艺术培训机构 四、组委会名单: 五、活动地点: 福建厦门、台湾宝岛 六、活动时间: 2015年2月9日—2月14日 七、比赛安排: 2015年2月10日—11日 (一)报到时间:2015年2月9日18:00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厦门市中山路217号人民剧场 (三)召开会议:请各代表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于2015年2月9日晚7:30到厦门市中山路人民剧场召开会议,并领取赛程表、活动内容等相关资料。 (四)比赛说明: 1、比赛对象:年龄在4岁—28岁,身体健康,并具有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表演类和国学艺术、书画摄影艺术特长的海峡两岸四地(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青少年。 2、比赛项目:以下各专业项目含个人、二人、多人及群体比赛节目 (1)声乐项目:少儿声乐、美声、民族声乐、通俗唱法。 (2)器乐项目: A、钢琴(含爵士钢琴):详见钢琴专项比赛方案。 B、民族管弦乐器类:古琴、古筝、琵琶、二胡、中阮、扬琴、竹笛、巴乌﹒葫芦丝等。 C、西洋乐器类:小提琴、长号、小号、大号、圆号、次中音号、单簧管、长笛、萨克斯;打击乐类:爵士鼓;键盘类:电子琴、手风琴。 (3)舞蹈项目: A、中国舞蹈: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 B、运动舞蹈:少儿拉丁舞、少儿流行舞 (4)语言类表演项目:演讲、朗诵、相声、小品、主持、影视表演;要求在语言类表演时,需有音乐伴奏或音乐元素。 (5)书画摄影艺术项目:详见专项比赛方案。 (6)“存忠孝心”两岸国学夏令营:详见专项活动方案。 3、比赛组别: (1)学前组: A组:3—4周岁(幼儿园小班) B组:5—6周岁(幼儿园中、大班) (2)儿童组: A组:7—8周岁(小学1—2年级) B组:9—10周岁(小学3—4年级) C组:11—12周岁(小学5—6年级) (3)少年组: A组:13—14周岁(初中1—2年级) B组:15—16周岁(初中3—高中1年级) C组:17—18周岁(高中2—高中3年级) (4)青年组: A组:19—20周岁(大学1—大学2年级) B组:21—22周岁(大学3—大学4年级) C组:23—28周岁 4、评委团组成:由本组委会邀请中国儿童音乐学会及海峡两岸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表演类和书画摄影艺术的专家、教育家等权威人士组成评委团,负责评判工作,确保大赛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公正性。 5、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项:设“金、银、铜、优秀”奖项,并分别由本组委会颁发证书、奖牌。 (2)指导老师奖项: A、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本组委会授予“Z佳指导老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另由本组委会推荐其为“海峡两岸文化协会青少年艺术交流委员会”担任常务理事一职,并录入“舞动两岸艺术交流联合网”两岸名师栏中进行宣传和作为开展“两岸名师论坛”活动主要对象。 B、获得“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本组委会授予“优秀指导老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另由本组委会推荐其为“海峡两岸文化协会青少年艺术交流委员会”担任理事一职。 C、获得“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本组委会推荐其为“海峡两岸文化协会青少年艺术交流委员会”担任会员一职。 备注:以上三项中,指导老师所指导的选手中,若荣获不同奖项时,以Z高获奖选手的奖项进行颁奖。 (3)组织奖项: A、若单位组织比赛选手人数在前5名,由本组委会授予“Z佳组织奖”荣誉证书、牌匾;并由本组委会推荐其为“海峡两岸文化协会青少年艺术交流委员会”担任副会长单位。 B、若单位组织比赛选手人数在6-10名,由本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牌匾;并由本组委会推荐其为“海峡两岸文化协会青少年艺术交流委员会”担任常务理事单位。 6、比赛须知: (1)报名要求:只接受团体或专业老师领队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统一报名时,请认真填写选手姓名、性别、年龄、比赛组别和领队与指导老师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近半年白底2寸免冠彩照3张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用电子文件形式或邮寄形式,统一发至本组委会邮箱(E-mail:314216063@qq.com)。所交材料不予退还,供组委会宣传、存档、备案等。 (2)所有参赛单位和参加比赛选手应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事宜;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身体健康问题责任自负。 (3)选手有义务向本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所有需确认年龄之组别选手均需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以甄别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 (4)选手报名不足3人的比赛组别,将合并至相应组别比赛。 (5)选手有义务严守比赛纪律。比赛中如出现争议,由领队向比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6)本组委会享有本次赛事的比赛成绩及参赛节目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及报刊刊登权;享有本次活动过程中,参赛选手的形象使用权;享有与本活动全过程相关的其它权益。 7、比赛会务费: (1)厦门岛活动费用(3天3夜)15年2月9日—2月11日 A、参加全国比赛及住宿选手须缴纳2980元/人。其中包括住食费、活动组织费、宣传费、存档费、比赛场地费、评审费、资料费、证书、奖牌等。 B、家长陪同须缴纳费用:占床费1980元/人(含住宿费、证件出入场地费等陪同管理费)。与选手同床费1580元/人(含住宿费、证件出入场地费等陪同管理费)。家长凭证件出入会场和比赛场地及活动场所。 C、选手不餐宿只参加比赛须缴纳1180元/人。其中包括活动组织费、宣传费、存档费、场地费、评审费、资料费、证书、奖牌等。 备注:以上不含各地至厦门的交通费用 (五)挺进台湾宝岛访问和“舞动金门”演出交流活动安排: 1、赴台时间:2015年2月12日—14日 ■ 12日行程:从厦门出发坐船到金门机场坐飞机至台北市,走访故宫博物院和登顶台湾Z高101大楼,之后前往台中市住宿。 ■ 13日行程:台中市到日月潭风景区,走访台湾原住民“九族文化村”,夜宿台中市。 ■ 14日行程:从台中市松山坐飞机至金门县,走访【翟山坑道】战地文化,并开展“两岸和平宣言”签名仪式活动;中午参加由金门县教育局组织的两岸艺术新星同台“舞动金门”交流演出活动,并颁发“两岸和平交流使者”证书;下午回厦门,各自返回温馨的家。 2、赴台活动费用:4500元/人。其中含赴台交流邀请名额函、入台证手续代办费、车船票、餐宿、邀台湾艺术新星参加同台演出、邀著名艺术专家赴台参加交流、艺术表演场地、证书、景点门票、导游、保险、会务用车、两岸码头清洁费等活动管理服务费用。 陪同家长同往时费用为3980元/人(含赴台邀请名额、入台证手续代办费、车船票、餐宿、观看交流表演、景点门票、导游、保险、会务用车等活动管理服务费用)。 3、说明: (1)赴台活动属艺术交流申请项目,其与旅游项目的名义申请入台费用不同,整个行程属无购物项目(不含个人自行购物),餐饮为一桌10人八菜一汤,住宿为双人标准间准四星酒店。 (2)赴台活动系全国各地选手,办理手续复杂,请各选手需提前2个月申请。请选手(含家长等陪同人员)可先自行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办理个人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应在半年以上;再由本组委会统一到台办办理入台手续。入台手续需选手(含家长等陪同人员)提供以下审批材料: A、需提供赴台邀请函(由本组委会统一提供); B、提供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由本组委会统一提供制式表给各赴台人员填写); C、提供家长等陪同人员在职证明或专业证照、证书(学生由当地学校提供,家长等陪同人员无法提供时由本组委会提供); D、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请赴台人员用A4纸复印清楚); E、提供常住户口本复印件(请赴台人员用A4纸将户主及个人页复印清楚); F、提供个人两寸彩色免冠近照二張 (照片背景为白底); G、提供“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由个人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办理); H、到台办申办赴台交流批准书(由本组委会统一组织材料到台办办理); J、未成年人需出示监护人签名的同意书(同意书由家长签名); ■ 备注:活动费用经赴台人员缴交组委会后,不得随意退款。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主办方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等特殊情况, 主办方有权取消或变更活动日程。 八、其他: 本次活动的一切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本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时间进行调整。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 地 址:厦门市金榜路67号凯旋广场3号楼1103室 ■ 电 话:0592-5885229 5176996 18959226891 ■ 官 网:www.zgryys.com ■ 邮 箱:314216063@qq.com ■ 监督电话:18350222005 2015第二届“舞动两岸杯”海峡两岸青少年艺术节组委会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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