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 获奖公告:https://www.52jingsai.com/article-8584-1.html
一、指导单位:上海市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上海文化联谊会、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文汇报社。 二、主办单位: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沪测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台湾微电影协会、华联国际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民众日报、博硕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事件交易所、青年公社。 五、战略合作伙伴:爱奇艺、ETtoday东森新闻云、bilibili。 六、征集时间:2019年1月8日-4月8日。 七、大赛主题:以短片的视角,讲述发生在上海、台北两个城市生活中“我们爱”的故事。 八、参赛对象:18至40周岁的两岸青年,即出生于1979年1月8日至2001年1月7日之间的两岸青年。符合上述年龄要求的青年可自行或以团队参赛。大赛鼓励两岸青年合作作品,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合作作品入围和获奖。 九、活动进程 2019年1月8日-4月8日,大赛作品报名征集; 2019年5月9日,活动官网公布入围作品名单; 2019年6月14日-6月21日,在上海举办“电影大师交流营”,可参与上海国际电影节相关活动,企业交流、实习。 十、大赛官网 本次大赛的官方网站为:http://www.shxfuture.com/mainland/index.aspx,活动的相关信息以大赛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十一、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通过线上报名或邮寄报名进行报名和提交作品,报名和提交作品需由剧组人员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上报名 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后,在线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同时阅读并同意《参赛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后,上传以下参赛文件: (1)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报名表》;(2)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授权书》;(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果是团队参赛,每位团队成员均需提供);(4)作品原片;(5)预告片或片花;(6)海报;(7)剧照;(8)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9)其他相关文件。 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1)-(2)项文件纸质件。如报名资料不齐或错误,如期限内未补齐,一律不予以评审。 2.邮寄报名 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在线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同时阅读并同意《参赛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后将获取一组“参赛作品编号”,之后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供如下参赛文件,以便完成报名: (1)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报名表》;(2)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授权书》;(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是团队参赛,每位团队成员均需提供);(4)作品原片;(5)预告片或片花;(6)海报;(7)剧照;(8)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9)其他相关文件。 其中,(1)-(3)项文件提供纸质件一式一份,(4)-(9)项文件提供刻录光盘或存储U盘,一式三份,光盘或U盘上请标明参赛作品编号、个人姓名或团体名称、作品名称。下述指定邮寄单位收到全部参赛文件后视为报名完成。 3.邮寄说明 邮寄信封请注明“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参赛作品”字样。参赛文件不再退回,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参赛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丢失、损毁等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邮寄地址 (1)大陆地区 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 联系人:沈雯静、张静雯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1号903室(200031) 联系电话:+86-21-64086550#103、101 电子邮箱:secretariat@sftpa-sh.org (2)台湾地区 民众日报 联系人:黄湋甯 邮寄地址:(22102)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一段110号10楼A栋 联系电话:+886-2-26961636 电子邮箱:canny8406205@gmail.com 十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符合大赛主题,以短片的视角,讲述发生在上海、台北两个城市生活中“我们爱”的故事。作品应主题鲜明,饱含情感,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高的传播价值,并鼓励创作与两岸城市相互有情感连结的故事。 2.参赛作品原片应于2017年1月1日-2019年4月8日之间创作完成,时长10分钟以内。 3.参赛文件的提供应符合以下格式要求: (1)参赛作品原片应包含完整片头及片尾,片尾应包含所有剧组人员信息。作品原片格式为AVI、MOV或MP4高清数据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讯为立体声,需提供有字幕版及无字幕版各一版,字幕为中文和英文。 (2)预告片或片花时长在30秒至90秒之间,格式为AVI、MOV或MP4高清数据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讯为立体声,需提供有字幕版及无字幕版各一版,字幕为中文和英文。 (3)海报需提供格式为JPG和PSD各一版,横版海报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竖版海报分辨率不低于770×1080。 (4)剧照、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各5张,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竖不限。 (5)线上报名的应将上述视频及图片文件打包成RAR或ZIP压缩包格式上传或提供网络链接地址,邮寄报名的应将上述参赛文件刻录成光盘或存储U盘,刻录光盘请勿使用蓝光及DVD机播放用光盘,U盘存储容量不应超过1TB。 4.参赛承诺 参赛作品应当权利完整,不存在权利瑕疵或限制等情形。参赛者应遵守本《征稿启事》、《授权书》及其他大赛官网发布的各项活动规则或要求。 十三、宣传及评奖 1.作品宣传 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均有机会在两岸各大媒体及社交平台展映。 2.入围影片奖励 (1)颁发入围证书; (2)全额补助每部作品的一名主创代表前往上海参加“电影大师交流营”的交通、食宿费用。 3.大赛设立的奖项及奖金另行公布。 4.如通过参赛者报名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联系到参赛者或获奖作品参赛者无人到场领奖的,视作弃奖。 十四、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规则。参赛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征稿启事》及《授权书》,报名完成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授权书》及其他大赛官网发布的各项活动规则或要求。 2.请勿投稿与大赛主题无关之内容。 3.若以计算机程序或其他明显违反本次大赛公平性之方式,意图混淆或影响比赛结果或存在其他违法之行为,一经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发现或经第三方检举,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者入围资格及/或获奖资格,参赛者应返还奖金、奖杯(状)及主办单位所承担的参赛者各项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上述参赛者还应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消除影响,同时,主办单位还保留追究该参赛者其他责任的权利。 4.如参赛者的行为使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用等间接经济损失),参赛者应赔偿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的全部损失。 6.参赛者在投稿期间的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于信息变更5日内及时通知主办单位,并得到主办单位确认。如出现因参赛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的情形,从而导致主办单位无法与参赛者取得联系的,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7.作品若引发大众负面观感,在不影响作品原创的情况下,对于所有作品内容,主办单位保留修改、发行的权利。 十五、联络咨询 1.大陆地区 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 沈雯静、张静雯 联系电话:+86-21-64086550#103、101 E-mail:secretariat@sftpa-sh.org 2.台湾地区 (1)台湾微电影协会 张郁青 联系电话:+886-2-25459851 E-mail:service@micromovie.org.tw (2)民众日报 黃湋甯 联系电话:+886-2-26961636 E-mail:canny840620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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