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台北设计奖 报名截止时间:7月18日 关于台北设计奖 1. 中华平面设计协会 2. 中华民国工业设计协会 3. 中华民国室内设计协会 4. 中华民国美术设计协会 5. 台湾海报设计协会 参赛资格 报名费用 免报名费。 (二) 初复选 为减少纸张油墨印刷以及邮寄空运的资源浪费,以 e 化平台进行收件及初复选之评选,参赛者无需寄
送实体裱板。
奖项 说明: 注意事项 (一) 本设计活动有关参赛报名、获奖之展览及专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费用。 (二) 所有参赛者,无论身分(学生,专业设计师或社会人士),皆需遵守本竞赛所有条文规定,并平等享有 获得奖项/奖金的权利。(三) 关于参赛者 1. 参赛作品之知识产权属参赛者所有。 2. 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之详细图文资料,作为日后报导与展示之用。 3. 在正式参赛前,若作品有在公开场合展出的可能,参赛者须自行确认并保护其作品之知识产权。 4. 获得台北市长奖、各类别金、银、铜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项之作品,所缴交 之模型(或实品)所有权移转台北市政府。 5. 本竞赛协助国内得奖作品申请中华民国之知识产权服务。 6. 所有的作品皆为参赛者的自主监督下完成。 7. 参赛者同意遵守由主办单位决定的比赛规则,并接受评审团的决定是Z终决定,同时没有其它关系 人介入评选过程。 8. 参赛者需为相关的审查和展览,提供一切合理的信息和实际生产的样品(如果需要)。 9. 参赛者充分了解主办与执行单位对于归还作品等相关规定。 10.参赛者充分了解有关比赛所提供的信息是正确且完整的,参赛者所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将按照主 办单位的隐私政策进行使用 11.参赛者充分了解他们的报名数据,图像和与任何宣传素材,可以由主办单位在竞赛中规划的项目中 (如各种宣传、巡回展览、出版或委托出版等)使用。 12.参赛者在报名与提交作品时,充分了解竞赛简章的所有内容。 13.Z佳人气奖票选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将另行公布于官网上。 14.请自行负责寄件作品运费和缴纳通关时所产生之所有费用。为避免进入台湾海关时间较长,影响作 品到达时间,参赛者于寄件时勿将作品价值填写超过 50 美元。 15.参赛者请按照要求规格提供设计作品;并请详阅竞赛简章,同意遵守简章及细则所有之规定。 16.为避免运送过程中损坏,参加决选之模型及作品请自行将作品包装保护,若因包装保护不当造成运送过程中损坏,主办与执行单位恕不负担相关责任。 17.参与决选之作品(除台北市长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各类别金、银、铜奖获奖 作品将不返还参赛模型及作品),于竞赛年度相关活动完成(约 12 月)后将安排模型及作品返还作业, 提供寄回与现场领取两种方式,确切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公告。 18.请务必选用可重复拆装之运输包装材料及保护作品之支撑结构,在安排参赛模型及作品寄回与开放 现场领取的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形,主办与执行单位恕不负担相关责任。主办与执行单位仅负责一次 返还寄送费用,如因参赛者国家海关、寄送未收、提供错误地址之非主办与执行单位造成之退件因 素,再次寄送相关费用将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19.为方便国际评审进行甄选作业,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英文的作品说明,供评审委员参考。 20.作者需于报名时同意「知识产权声明书」,声明设计作品未侵犯他人之知识产权。 21.参赛者数据将提供北市府做为推广及辅导设计产业使用。 (四) 关于得奖者 1. 得奖名单以评审委员Z后决定为Z终决定,执行单位将于评审后 15 日内通知各获奖者。 2. 各奖项得经决选评审会议视参赛作品水平议定「从缺」或「调整」,亦得由决选评审会议决议更动奖 励与奖项名称。 3. 得奖者之奖金或奖品金额在新台币 20,000 元(含)以上者,皆须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扣所得税(外国 国籍者扣 20%,中华民国国籍者扣 10%)。并缴交千分之四的印花税。台北市政府将于得奖名单公 告后 2-3 个月办理奖金汇款作业。 4. 主办单位将处理相关外汇作业,得奖者须提供正确之帐户信息,以利所有的奖金款项能顺利汇出。 5. 竞赛奖金不包含取得设计师的作品知识产权。 6. 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专属网站上,以提供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案之相关洽询。 7. 主办单位将不会对得奖作品进行再制的行为。 8. 主办单位将不负责得奖作品的商业开发规划,故不提供任何开发费用。 9. 获台北市长奖、各类别获金、银、铜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之得奖者若为非主 办国之参赛者或团体,由主办单位邀请并提供参赛者或团体代表 1 人出席颁奖典礼之机票、食宿及 接待费;各类别依金、银、铜奖顺序邀约,总计至多 6 名。 10.主办单位保留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的权利,且不涉及商业用途下,于得奖名单公告一年内,可应用 作各种宣传、巡回展览、出版或委托出版,本(2019)年度预计举办一场公开展览,发行一本成果 专刊与其他平面与电子媒体宣传计划,不另支付费用。 (五) 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另通知提供档案及相关数据作为展出、编录专辑使用,另配合国际竞赛认证规 格,依其规定提供必要档案数据及实品。 (六) 主办单位仅针对得奖作品进行宣传活动,任何未入围作品,将不会被使用或是公开。 (七) 资格取消 1. 报名缴交作品裱板档案不得标示创作者姓名、公司名称或其他影响评选公正性之代号,违者取消入 围资格。 2. 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创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 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3. 未能于决选缴件截止日前完成决选模型、光盘和电子文件缴件者,视同放弃进入决选资格。 4. 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行单位得取消 其入围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5. 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著作权等相关法令,经法院判决确定者,或经决选评审审议有明显事实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6. 评审委员之个人、亲友及所属公司之设计作品不得参与设计竞赛。且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参赛者任 何协助与咨询。 7. 参赛者之个人、亲友、及所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评审过程,并提供参赛者任何协助或咨询者,将 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八)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执行单位得随时修正,并公布于官网。 联络方式 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2019 台北设计奖工作小组」 联络人:吴小姐/吴先生 电话:+886-2-2698-2989 分机 3064/2642 电子信箱:taipeidesignaward@gmail.com /
3064@cpc.org.tw / 2642@cpc.org.tw 传真:+886-2-2698-9335 我爱竞赛网赛事交流总群
615960892
商业创业比赛交流群
657101644
设计广告比赛交流群
1135768415
科技IT类比赛交流群
815736525
学科技能比赛交流群
1090383795
选秀歌唱比赛交流群
1058804361
兴趣爱好比赛交流群
1141364166
公益志愿者交流群
593694781
青年机遇信息交流群
809069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