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提升海峡两岸书画界交流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基地,决定在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2.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请注明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2000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为人民币; 3.福建省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美协、省书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展览及出版事项 2.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因人手有限,所有投稿作品不退件。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 八、来稿请寄 报名联系方式: 来稿邮寄: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号之三1楼 邮编:3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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